拼音bù róng fēn shuō
注音ㄅㄨˋ ㄖㄨㄥˊ ㄈㄣ ㄕㄨㄛ
成语解释
不容分说
繁体不容分說

⒈ 不许对方辩解。
英admit (allow)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; allow of no excuse;
⒈ 不允许分辩陈说。
引《红楼梦》第八十回:“不容分説,赶出来,啐了两口。”
杜鹏程 《在和平的日子里》第三章:“火热的战斗不容分说地把他卷进去了。”
⒈ 不容许分辩解释。也作「不由分说」。
引《红楼梦·第一二回》:「宝钗不容分说,便灌了湘云一杯。」
1., 14日上午,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,两男三女闯入三年四班教室,不容分说,殴打班主任郭鑫及学生家长李冬梅。
2., 不容分说,三人都被带到派出所。
3., 一声瞭鸣,天猫兽如幽灵般在黄翰跟前闪现,不容分说,大嘴一张,将其吞入腹中,速度之快,让其反应不及。
4., 大壮二壮却敏捷的伸出四只手钳住她的胳膊,不容分说拖着就跑。
5., 刀疤脸不容分说,拽起张羽胳膊,快步来到一处高墙边,上面垂下麻花粗细的绳索,三人相继翻墙而出。
6., 六九冰开,七九燕来,你是立春之后一树一树的花开,这么久了,这么忍了,这么简单的梦是你,不容分说的还在。
7., 她不容分说夺走了我手中的项链。
8., 这时,只见余娉气冲冲地跑过来,不容分说,一把拉上雷鸣的胳膊就往外走。
9., 长发男子见同伙围上来了,不容分说就挥手朝吉米打了过来,他身后的三名男子也紧随其后。
10., 乞丐不容分说,一把将吴志远背了起来。